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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廳:拖欠工程款等5種行為,直接“拉黑”!重點監(jiān)管!

2021年11月29日13:50 

住建廳:拖欠工程款等5種行為,直接“拉黑”!重點監(jiān)管!

11月25日,四川省住建廳發(fā)布《四川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,首次明確建筑市場“黑名單”制度。

1、存在以下5類行為,列入建筑市場主體“黑名單”:

(一)利用虛假材料、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(yè)資質或個人職業(yè)資格的;

(二)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、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,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,掛靠、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,受到行政處罰的,或經(jīng)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負有責任的;

(三)發(fā)生轉包、出借資質,受到行政處罰的;

(四)發(fā)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,或1年內累計發(fā)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,或發(fā)生性質惡劣、危害性嚴重、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,受到行政處罰的;

(五)經(jīng)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,認定為拖欠工程款,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。

2.“黑名單”管理期限為自被列入名單之日起1年,期間:

作為重點監(jiān)管對象,在市場準入、資質資格管理、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。

不得作為評優(yōu)表彰、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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