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行業(yè)動態(tài) 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的區(qū)別、關系

全過程工程咨詢和工程總承包的區(qū)別、關系

2019年10月22日09:24 

工程總承包定義及特點

工程總承包(EPC)模式20世紀80年代起源于美國,并在國際工程建設市場迅速發(fā)展和成熟,目前已經成為國際通行的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。按照參與價值鏈的不同環(huán)節(jié),工程總承包模式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模式:

1、“設計+采購+施工”總承包(EPC):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、采購、施工、安裝全過程的工作,向業(yè)主交付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。這是最典型的總承包模式。

2、“設計+施工”總承包(DB):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施工服務。

3、“設計+采購”總承包(EP):承包商負責工程的設計和采購工作,還可能在施工階段向業(yè)主提供咨詢服務,或負責施工管理。工程施工由其他承包商承包。

4、“施工總承包”(GC):承包商主要負責施工和安裝,不參與價值鏈其他環(huán)節(jié)。

5、“交鑰匙”工程總承包(Turnkey):是EPC工程總承包的延伸,向前可延伸至可行性研究,向后可延伸到開車操作。

全過程工程咨詢

與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其他幾個模式相比,EPC模式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:

1、采用固定總價合同。

EPC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,即項目最終的結算價為合同總價加上可能調整的價格。一般情況下,業(yè)主允許承包商因費用變化調整合同價格的情況很少,只有在業(yè)主改變施工范圍、施工內容等情況下才可以進行調整。所以EPC模式對承包商的報價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。在實際操作中,為了合理控制總價合同的風險,EPC模式一般用于建設范圍、建設規(guī)模、建設標準、功能需求等明確的項目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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